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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当好“护林员”关键不在“拔烂树”

来源:中共高青县纪委 时间:2017-12-21 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十九大报告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做了深刻的阐释和要求,更加突出“全面”的要求,强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全面从严治党,“从严”针对的是“全面”而不是“局部”。所谓“全面”就是要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用纪律去约束广大党员,而不仅仅是惩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那“极极少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就是对“全面”这一要求的贯彻落实,我们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就是通过有效方式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在监督执纪中,最关键的就是要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但在实践中,往往是查办贪腐案件的主动性和工作能力较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相对薄弱,忽视日常的监督执纪,就容易使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逐渐发展成大问题,这就不符合“四种形态”的要求。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也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目的所在,在实践第一种形态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作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潜在性问题要谈谈心,提个醒;对萌芽式问题要谈话批评,让其注意;对苗头性问题要诫勉谈话,令其改正;对笼统性问题则要函询警示,发黄牌警告。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批评早纠正,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警醒,避免出现“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皆成‘阶下囚’”的现象。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仅是纪委的工作,更是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的要求,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加强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较真叫板,敢红脸敢瞪眼,使党员干部时时刻刻感受到纪律的约束。深入开展日常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开展咬耳扯袖,敢于亮出问题、分析原因,触及灵魂,电击心间,使同志们能够改正缺点,纠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真正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必须将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不能习惯于当“老好人”,要坚决从“小节”抓起,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作为政治生态的“护林员”,不能只专注于“拔烂树”,更关键的是要“护森林”,做到“防未病、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真正将政治生态这片“森林”管护好。(张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