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高青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高青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以及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3月中旬至4月底,对9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监督工作。现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
县经信局、县残联、县检验检测中心、县工商局、县房管局、县服务业办公室、县广电局、县司法局、县档案局9个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必要时可延伸巡察其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
1、聚焦政治巡察。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2、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深入巡察监督部门单位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是否存在独断专行、软弱涣散、班子不团结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新表现新问题。
3、紧盯“落实不力”问题。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推进县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行动迟缓、服务效能不高、推诿怠惰等“慢落实”问题;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监管不力等“不落实”问题;是否存在敷衍应付、照搬照抄、弄虚作假、上推下卸等“假落实”问题。
4、侧重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部门单位是否按照省委巡视市县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要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存在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或者整改后又发生同类问题等情况。
5、突出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的问题。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部门单位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承担的任务中,是否坚决落实到位,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扶贫方面的决策部署、政策规定的执行、履行职责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6、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县委巡察办联系电话:6989860,电子信箱:gqxwxcb@126.com,邮寄地址:县城青城路43号县委巡察办。
举报信箱设在县城青城路43号(原县总工会办公楼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高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