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履行审查调查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提升业务素质。不断加强对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监察法》《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的学习,认真对照监察机关职责和管辖范围以及监察权限和程序,掌握业务技能,结合办案实务,大胆探索,反复实践,不断“填补”业务上的短板和不足,快速适应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强化安全工作。始终紧绷“事故防范”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小心无大碍、大意出大事”的安全防范意识,每起案件都配备安全员。审查调查谈话严格执行《山东省纪律检查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山东省纪律检查机关走读式谈话场所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谈话前做好被谈话人员的身体检查工作,制定周密的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谈话过程中严格控制谈话时间,时刻注意被谈话人情绪。谈话后做好被谈话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工作人员坚持事前检查核对、事中观察防范、事后清场检点,不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强化制度管理。按照《高青县纪委公务员、事业干部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高青县纪检监察干部“七项纪律、二十个不准”承诺书》、《高青县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提升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内控管理水平,严格规范室内干部言行,提升自身素质,时刻保持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