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高青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高青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规定,县委3个巡察组,于2018年6月上旬至7月中旬,对6个县直部门,3个村开展巡察,对村的巡察采取县镇联动的方式,点穴式巡察。现公告如下:
巡察单位:
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管局、花沟镇徐耿村
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国土局、高城镇大张村
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审计局、黑里寨镇毕家新村
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必要时可延伸巡察其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
1、深化政治巡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单位对市委县委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专项检查及问题整改情况。
2.侧重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村所在镇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六个推动”的要求,积极抓好各项工作;是否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扎实抓好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提高脱贫质量。
3.紧盯作风问题。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情况,看是否存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慢落实”“不落实”“假落实”问题;是否存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及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宗旨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等问题。
4.关注扫黑除恶。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延伸巡察监督村所在镇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玩忽职守,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5、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6989860
电子邮箱:gqxwxcb@126.com
各巡察组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一)第一巡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18053392352 /6989861
电子邮箱:gqxwdyxcz@126.com
(二)第二巡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18053392353 /6989862
电子信箱:gqxwdexcz@126.com
(三)第三巡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18053392355 /6989863
电子邮箱:gqxwdsxcz@126.com
高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