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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在高青投资创业、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

来源:高青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8-07-25 阅读:

 

为贯彻落实县委第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县委打造最优发展创业生态,营造最优营商服务环境的要求,县纪委监委决定加大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力度,深入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如果您遇到下列行为,请马上向县纪委监委举报:职能部门、公职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为企业办事“踢皮球”、“中梗阻”,对企业要办的事情找客观理由拖着不办的;在项目立项审批等活动中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拖延时限以及吃拿卡要的;对企业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态度恶劣、生冷硬推的;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找种种借口,以威胁、恐吓等手段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的,属地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处置不力的;执法部门在监督和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以权谋私的;公职人员作风散漫,纪律涣散,“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不办”尸位素餐的;公职人员干预或插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财物,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参加宴请或者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其它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投诉举报方式:

1、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533-6967029、12388进行投诉;

2、请登录高青县纪委监委门户网站,点击“我要举报”进行投诉;

3、请登录“千乘清风”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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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