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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职责及驻在部门单位

来源: 时间:2018-03-27 阅读:

派驻机构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和管理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建设等情况。

三、按照权限参与初核驻在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参与调查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其他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及不服处分的申诉。

四、指导做好驻在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五、对驻在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倾向性或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抓好整改,并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

六、参与统一部署的专项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专项治理;根据实际需要,按权限和程序确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七、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单位召开的党委(党组)会议和重要行政会议,参与研究全局性工作和重大事项。

八、承办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高青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派驻和联系指导部门单位名单  

派驻机构名称

监督检查部门、单位

85个)

联系指导部门、单位

24个)

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局、县油区工委、县招商局、县房管局、县民宗局、县供电公司、县盐务局、扶贫办、红十字会、消防大队

县邮政局、县联通公司、工商银行高青支行、县大地保险公司

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档案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行政事务管理局、县体育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县农商银行

公路局、齐商银行高青支行、县丝绸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电信公司

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县人大办公室、县编办、县科协、县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水产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引黄供水管理处、县服务业办公室、县金融办、县残联、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天鹅湖管委会、县规划局

经济开发区、农业银行高青支行、县移动公司、县石油公司、县新华书店

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保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工商局、县委党校、县供销社、县广播电视局、县中小企业局、县外事侨务办、县台湾工作办、县气象局

邮储银行高青支行、县人保财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县烟草专卖局、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青管理部

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工商联、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县统计局、淄博惠青黄河公路大桥管理处、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黄河河务局、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人民银行高青支行、县银监局、建设银行高青支行、农发行高青支行、中国银行高青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