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读到一则典故:春秋时,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人得到一块宝玉,请人鉴定后拿去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们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倒不如我们各有其宝呢!”这个宋人把这块玉视作宝贝,而子罕则把严以律己、不贪污受贿视作珍宝。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学习子罕以“不贪为宝”的廉洁精神。一是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要常怀律己之心,内无妄思,则外无妄动,要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二是常思贪欲之祸。要时刻以腐败案例来警醒教育自己,即使贪得数亿又如何,只会像小官巨贪的“赵德汉”一样,有巨款不能花,有豪宅不敢住,整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最后的结局只能是锒铛入狱。三是要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党员干部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纪律意识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党的观念缺失,内心就会摇摆不定,从而被贪欲击垮,堕入腐败的深渊。
身为党员干部,要坚守纪律红线,遵守廉洁底线,绝不触碰“带电的高压线”,以子罕的清正廉洁为榜样,用清廉的思想、清白的操守、清正的品行,打造属于自己的“不贪之宝”。(第三纪检监察室:黄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