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自己所犯的错误,总认为以前有很多类似的情况,不会有问题;总认为,自己上下关系很熟悉,没人会在这些事情上较真;总认为这么多事,不可能就查到自己头上吧。”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东和沿陂村党支部原书记莫林江在忏悔书中写道。
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莫林江懊悔不已,却为时已晚。2016年3月,连南县纪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莫林江在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索贿问题。2016年6月,连南县纪委对莫林江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2017年3月13日,莫林江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收受“感谢费”,尝到了“甜头”
2011年3月,莫林江任村委委员,主要负责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申报工作。当年,他帮助本村潘某、莫某等申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
2012年4月,住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到账,从外地赶回来处理补助资金的潘某向莫林江送了1000元“感谢费”。莫林江刚开始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收下了。等到莫某送上2000元“感谢费”时,他已经心安理得了,欣然收下。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莫林江收受“感谢费”,尝到了甜头,贪欲之火被点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随后,他“主动出击”,很快就将“黑手”伸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经查,2012年至2015年,他利用负责东和沿陂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收缴和退费工作的便利,侵占村民减免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共计5560元。
瞒天过海,骗取补助金
莫林江职务小,但在东和沿陂村却是个领头的“官”,负责本村的扶贫、惠民资金申报工作。不少群众要申报项目、资金补助,都得找他帮忙。
2014年,王某、罗某准备建房,分别向莫林江提出,能否帮忙申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对王某、罗某“随口说说”的请求,莫林江“有求必应”,一手“包办”了申报工作。
事实上,王某当年并未拆旧建新,也未异地建房,却通过了上级的审批。而当年建了新房的罗某,因其他问题不符合条件,未通过审批。
为通过验收,莫林江可谓费尽心思。在验收组对王某住房现场验收时,莫林江隐瞒了王某当年未建新房的事实,采取移花接木的方法,把验收人员带到了罗某新建的房子处进行验收,“瞒天过海”通过了验收,顺利“帮助”王某把补助资金1.5万元给“批了下来”。
随后,莫林江拿着王某的身份证到银行以王某的名义开了一本存折,并一直自行保存未交给王某。资金到账后,他将资金转到自己账户,未支付给王某。
“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自己被列入建房补助指标,莫林江从没跟我说过任何有关建房补助的事情。”王某在执纪人员的询问时说。一直被蒙在鼓里的王某对自己“随口说说”的事,早已忘得一干二净,根本不知道自己没有建新房却“被享受”了建房补助。
此外,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工作期间,莫林江不如实向上级反映实际情况,导致不符合条件的6户农户领取了住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7万元,其中莫林江的姐夫和大舅哥也各领取了补助资金1.5万元。
“雁过拔毛”,终被举报
2011年至2015年,莫林江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和农村改厕补助资金等共计20960元。
翻阅莫林江的违纪案件卷宗,细查他侵占的国家各种补助资金,发现其“雁过拔毛”到了极致。他贪占的最小一笔是2012年重残户王某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20元,最大一笔是2015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
这些被侵占的45户137名群众中,大部分都是五保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员、孤儿等政府给予补助的对象。连他们的一丁点儿保命钱都不放过,莫林江的贪欲简直达到了极点。
执纪人员介绍,从2011年3月至案发,几年来,莫林江无视党纪国法,为所欲为,把国家扶贫资金、惠民资金视为“唐僧肉”。通过滥用职权骗取、克扣、收“好处费”等方式“雁过拔毛”,把“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引发村民强烈不满,实名上访举报,最终付出惨重代价。(陈志维 中国纪检监察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