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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监督

第十四届高青县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来源:县委巡察办 时间:2017-09-19 阅读: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市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基层建设,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第三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7919日—20171125日。

二、巡察单位

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委党校、县油区工委、县农机局

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惠青黄河公路大桥管理处

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农工

三、巡察内容

深化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不同层面不同程度存在的“不落实、落实不力”问题,以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四、监督举报方式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监督举报电话:

18053392352 /6989861

电子邮箱:gqxwdyxcz@126.com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监督举报电话:

18053392353/6989862

电子信箱:gqxwdexcz@126.com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监督举报电话:

18053392355/6989863

电子邮箱:gqxwdsxcz@126.com

(四)县委巡察办工作电话:6989860,电子信箱:gqxwxcb@126.com

举报信箱设在县纪委派驻组办公楼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高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