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廉洁过节氛围,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治“四风”,确保廉洁过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明纪律要求。近年来,全县各党委(党组)能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治“四风”,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四风”问题依然树倒根在、屡禁不绝,甚至花样翻新、形式隐蔽,出现了一些新情况,纠治“四风”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人情往来频繁,“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能否在这个重要节点刹住 “节日腐败”不正之风,是一场严峻考验。全县各党委(党组)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把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加强教育预防,以高度的责任感持续加大纠治“四风”的力度,严防“四风”反弹。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
二、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全县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纠治“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坚决禁止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坚决禁止公车私用;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坚决禁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形成整治“节日腐败”的浓厚氛围。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上追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开群众举报受理方式,鼓励群众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问题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四、强化通报曝光,持续震慑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两节”前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
五、举报方式
1.网络举报。使用电脑登陆高青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网站或高青政务网进行举报。在IE浏览器中键入网址:http://zb-gaoqing.jb.mirror.gov.cn/,进入高青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网站,点击署名举报或匿名举报即可;或百度搜索“高青政务网”,点击进入,选择互动交流板块,点击“纪检投诉”按提示操作。
2.电话举报。请拨打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电话0533—6967029进行反映。
3.手机举报。使用手机在高青县纪委监察局微信平台“千乘清风”进行举报。手机扫描下面二维码或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千乘清风”添加公众号后,点击下方“我要举报”,按提示操作。
中共高青县纪委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