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近日,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木李镇石家村党支部书记杨友河虚报支出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6月23日,杨友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木李镇杜集村党支部书记张军违规使用小麦理赔款问题。2017年6月23日,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青城镇姚家村重复支出砂石料问题。2017年8月25日,姚风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芦湖街道办事处夏楼村委会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张吉永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用于村务支出问题。2017年8月25日,张吉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花沟镇东八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保铁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9月25日,张保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责任,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村居,责任压实到基层,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